審核與監管

申請之公司均須承諾遵守主辦機構制定之《ESG約章計劃管理辦法》和《ESG約章標誌使用規則》。主辦機構有權對違規的公司採取紀律行動,包括吊銷已簽發的證書、取消標誌及再次參加計劃的資格等。有關公司亦必須在所有形式的印刷、電子和書面傳訊上移除失效的標誌。